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南厂区)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
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南厂区)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
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和《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定技术导则》(HJ 469-2009)规定,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南厂区)属于“双有类”企业。
按照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规定,对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。
现将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南厂区)相关信息在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布。
联系人:张俊
电话:19802638250